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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負責 | 去朋友家做客路上出車禍

欄目: 交通事故責任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03W

朋友來家做客出意外雙方均無過錯的,應當認定為意外事件,根據實際情況來分擔。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條,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依照法律的規定由雙方分擔損失。

去朋友家做客路上出車禍,誰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