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協議
解除同居協議書
協議人雙方:XX
女方:姓名、 年齡 、民族 ,住北京市朝陽區路 號 室
男方 與女方 現因感情不合自願分手,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非婚生子女由男方撫養,女方每月支付 元撫養費,每月1日之前,女方將當月撫養費用打入男方指定的賬號。
二、女方每月逢單週六上午九時到男方處接孩子探視,晚八時之前送回男方處。遇有長假及特殊情況的探視,由雙方另行協商。
三、雙方同居期間共同購買的位於北京市 路 號 室房屋系男女雙方共有房產,分手後屬於雙方的財產份額歸女方所有,男方放棄自己在該房內的財產份額。
四、雙方無共同債務,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五、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保險及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已無其它財產爭議。
立協議人:XX
男方 (簽字) 女方(簽字)XX
xxxx年XX月 XX日 XXXX年XX月 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