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司法實踐中,我國法律越來越貼近社會現實,面對並積極解決社會問題,為廣大勞動者帶來福利的高温補貼政策就是近年來勞動法中出現的新概念。
一、寧波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寧波市按照浙江省高温補貼政策執行,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工作性質在室外與室內來回流動交替或主要作業時間在室外,以及高温爐前作業的,視同室外作業),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夏季高温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企業不得因高温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温津貼的同時,也要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各級人社部門也將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衞生計生等部門和工會組織,督促廣大企業依法落實夏季工作場所防暑降温各項規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衞生制度,確保夏季企業工作和生產經營正常進行。
二、高温補貼發放條件是什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
對於非露天工作的勞動者來説,如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温度降低到33℃以下,也是享有高温津貼的。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高温津貼,用人單位還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三、在高温天氣企業怎麼調整作息時間?
1、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
3、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綜上所述,寧波市調整了高温補貼的支付標準,按照職工是否在户外勞動為界限,標準為每月300元和200元。企業即便是支付了高温補貼,也應當通過各種措施保障用工的安全,比如調整工作時間,發放清涼解暑飲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