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是按照當事人所在地區的上一年度公報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來進行繳納。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三十六條
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以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統計公報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基數,按照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數分別計徵社會撫養費。
對符合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請辦理生育證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責令其妊娠後補辦生育證;生育時仍未申請補辦生育證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夫妻雙方分別處以五千元罰款。
對不符合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每多生育一個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內補辦結婚登記;逾期未補辦的,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的五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
對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有配偶者與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個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流動人口徵收社會撫養費,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徵收決定;縣(市、區)人民政府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徵收決定。
如果是沒有法定的結婚條件就生育了子女,那麼勢必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如果雙方已經結婚,但是沒有領取準生證,然後就生育了小孩,這種情況生下來的小孩肯定也是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社會撫養費通常是和當事人所在地區上億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掛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