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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户口需要什麼手續?

欄目: 户口 / 發佈於: / 人氣:4.89K

補辦户口本所需的證件有:

補辦户口需要什麼手續?

(一)、户主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能證明您身份的東西,也可以由村委會或者工作單位開相關個人證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廳。

(二)、補領書面申請

如户主因特殊原因無法本人辦理的,需提供户主委託書及相關證明

(三)、辦理遺失補領居民户口簿的具體手續

1、業務的派出所,提出補領申請。

2、經批准後,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人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領取。

居民户口簿是我國公民的重要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制,用於登記住户人員的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具體職稱、職業等內容的簿冊。在上學、結婚、領取護照、以及辦理很多重要事情時均需使用。

我國的户口登記條例規定,户口管理的基本任務是: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服務於社會主義建設,這也同樣是我國户口登記制度的目的和作用。

户口登記可以提供基本的人口資料。比如人口數量有多少、城鄉或地區分佈如何、有多少老年人、多少勞動力、多少學齡人口、多少嬰幼兒人口的職業分佈如何、行業分佈如何、文化程度分佈如何、婚姻狀況如何等等數據,這樣我們就可以以此為依據,制定科學合理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統籌安排物質和文化生產,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穩定地發展。

1、居民户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係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記機關進行户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户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户籍調查、核對時,户主或本户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户口簿。

2、户主對居民户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户口登記機關。

3、居民户口簿登記權屬於户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4、本户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5、全户遷出户口管轄區的,應向户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户口簿。

户口是能夠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如果要證明自己的户籍本有所損失或者丟失的話,應立即到公安機關進行辦理物質口本,否則會對以後需要證明自己的户籍或者身份的活動,造成一定的影響。只要準備好自己身份證明的材料,即可進行重新辦理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