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後户口本會顯示嗎?
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機關變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狀況,則顯示之前的婚姻狀況。
領結婚證的時候,不需要在户口本上改動,結婚證是在民政局領的,户口的更改要去當地派出所户籍辦理處更改。去民政局登記後需要去派出所户籍室合户,合户後户口本上就會有顯示。
二、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出具的材料有哪些?
1、户口本
有户口簿帶户口本即可;如無,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户籍證明。
2、居民身份證
如無,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者原先有身份證的,可開具證明寫清居民身份證編號。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樣式要求為民政部制定的全國統一制式表格(全國各地民政部門自印,向單位、組織出售),男女雙方各一份。一般單位由政工部門負責開具婚姻狀況證明;當事人如無工作單位,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要求開具證明。
4、合格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在實施婚前健康檢查制度的地方)。
5、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離婚證》丟失、損毀的,可向原辦證機關申請辦理《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持此書既可;如是在法院辦理的離婚手續,應當提交離婚《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如不是終審判決,還應當附上法院判決書生效證明)。
6、二寸男女近期免冠合影照片3張
照片要求達到證件照片的標準,不要在婚紗攝影處的化粧照。有的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在指定處現場拍照,請事先詢問。
綜合上面所説的,結婚之後户口本是不會主動的顯示自己是已婚的狀態,除非是自己親自拿到户口本到當地的派出所更新,民政部門對婚姻的登記不是與户口登記一個系統,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這樣才能更好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