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户口遷移規定有什麼?
1.户口遷移應當由遷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人因故無法辦理遷移手續的,可書面委託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辦理。
2.涉及全户遷移的,遷移人應當書面委託户主或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户內成員辦理。
3.涉及集體户口人員户口遷移的,已隨遷移人在集體户內辦理户口登記的居民應當隨遷移人一起辦理户口遷移手續。
4.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户口遷移由其監護人辦理。
二、户口遷移辦理流程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户籍證明;
第五步:持户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
第六步:户政科簽發《準遷證》;
第七步:持《準遷證》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户。
三、户口遷出類型
市外遷入
外埠農業人口與本市農業人口初婚申請入農業户口應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户申請書;
(2)申請人、被申請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書;
(4)申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辦理外省市遷入本市的户口,應向遷入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證件:
(1)遷入人的户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2)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户證明;
(3)遷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週歲以上需要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
(5)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户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入户應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户申請書;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證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
綜上所述,上海市户口遷移需要辦理的話,本人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人因故無法辦理遷移手續的,可書面委託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辦理。涉及全户遷移的,遷移人應當書面委託户主或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户內成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