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即雙方自願離婚、孩子撫養權歸屬、財產分割以及債務承擔。
具體內容可參考如下:
一﹑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應承擔的撫養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六﹑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七﹑雙方簽名蓋章按手印;
注意,以上僅供參考,不要完全照搬。還需要補充一些具體細節。比如,財產放置於何處,如何交付,户口遷移,孩子的輔導班費用、醫療費用的承擔比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