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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婚姻和無效婚姻的區別在哪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09W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法律後果:
1.人身關係方面:當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但當事人所生子女適用婚姻法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2.財產分割方面:因同居期間的財產由當事人自己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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