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離婚後户口怎麼遷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32W

離婚後,雙方的户口要分開,户口遷移的具體手續:
(1)帶上户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户籍處,工作人員會給你填一張户口遷移證,然後把要遷移一方的户口從這個地方的户籍檔案裏註銷。
(2)帶着户口遷移證去即將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處落户。
如果暫時沒有合適的遷移的落户處,可以遷出後暫時又重新遷入原來的户口上,區別就是離婚後雙方每人一個户口本,互不干涉和影響,隨時可以遷出。

離婚後户口怎麼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