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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入崑山户口條件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9.47K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户口遷入或者登記,並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
(一)父母為市區家庭户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未成年人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為市區家庭户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父母雙亡的未婚人員;
(三)子女死亡且沒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為市區家庭户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四)男性超過60週歲或者女性超過50週歲,其子女為五年以上市區家庭户口並擁有合法穩定住所,遷入後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市區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於崑山市最低標準的人員;
(五)子女為現役軍人,且軍人的配偶為市區家庭户口並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六)子女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且軍人的子女為市區家庭户口並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七)父母均為現役軍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為市區家庭户口並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八)配偶為現役軍人,軍人的父母為市區家庭户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及其未婚子女;
(九)配偶為市區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親屬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遷入崑山户口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