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流程是:一、在派出所領取入户審批表。填表後到單位出具意見並蓋章,備齊有關證件及複印件,證明材料。二、將審批表和證明材料交派出所並領取回執。對證明完備、手續齊全的,派出所會在20個工作日內將材料報公安分局。交手續後等候分局、市局的驗證或調查複核通知。三、收到批准通知後到市局人口管理處辦理手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條: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