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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主張是夫妻共同債務可以自己證明嗎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6.37K

可以。當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的債務,尤其是數額較大的債務,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範疇,認定該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標準,是債權人能否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債權人不能證明,則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債權人主張是夫妻共同債務可以自己證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