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可撤銷婚姻家庭要如何處理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06W

對於可撤銷婚姻,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係當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可以在登記之日起1年內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應在恢復自由之日起1年內,向法院或者登記機關提出撤銷婚姻請求。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可撤銷婚姻家庭要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