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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孩子保險怎麼辦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01W
父母離婚孩子保險怎麼辦
律師解析:婚姻存續期間給孩子買的保險,離婚後的處理方式有兩種:
一、退保:若保險是用夫妻共同財產給孩子配置的,可選擇退保分割現金價值。
二、不退保的情況下:
1、若買的是壽險中的死亡保險,也即孩子身故後,受益人能領取保險賠償金的一種保險。選擇不退保的可由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把相當於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半補償給原配偶,然後把受益人變更為自己。
2、如果買的是壽險中的生存保險,即孩子存活到一定的年數,就能獲得一定數額保險金的一類保險,如養老險等。生存保險金受益人只能是被保者自己,也即孩子。此時,父母給孩子交的保險費視為父母對孩子的贈與,按合同法對贈與合同的相關規定,除法定的情況外,贈與不能撤銷。法律依據:《保險法》第三十九條
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
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
《保險法》第四十條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人為受益人。
受益人為數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