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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小孩的撫養權的判決依據有什麼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92W
離婚後小孩的撫養權的判決依據有什麼
律師解析:離婚後小孩的撫養權的判決依據如下:
1、離婚後,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2、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3、如果子女已經年滿八週歲的,則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