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離婚後多久還有追訴時效期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16W
離婚後多久還有追訴時效期
律師解析:離婚後多久還有追訴時效期的確認方式:
1、關於撫養費、撫養權等事項,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2、關於撤銷欺詐、脅迫而訂立的財產協議,撤銷權追訴期一般為一年;
3、請求再次分割共同財產的時間為三年;
4、其他追訴時效期的確認方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