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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離婚時婚前財產要分割嗎

欄目: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22W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財產、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待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外有約定的除外。婚前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如沒有特別約定,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離婚時婚前財產要分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