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可採取書面的方式在婚前約定清楚婚前婚後財產的各自歸屬,這樣可以保護婚前財產。或者雙方可以去做婚前財產公證,這樣也將有利於保護婚前財產。【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