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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婚後籤合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欄目: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91W

拆遷安置房是指政府出於城市建設、土地規劃的需要而將被拆遷人的房屋予以徵收並拆除,通過產權調換的方式為被拆遷人提供原住址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根據法律規定,若安置房屋系夫妻一方婚前房屋拆遷後進行產權調換後獲得的,則該安置房應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拆遷安置房婚後籤合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