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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金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欄目: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92W
人身損害賠償金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律師解析:人身損害賠償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根據民法典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