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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怎麼判

欄目: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11W
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怎麼判
律師解析: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的判法:
1、關於解除婚姻關係,仍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為依據,一般不受影響;
2、關於財產分割,涉及共同財產分割的,對生活困難的一方予以照顧,或直接由另一方給予幫助,但另一方沒有幫助能力的除外;
3、其他事項的判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