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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推搡造成傷害算家庭暴力嗎

欄目: 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69W
夫妻之間推搡造成傷害算家庭暴力嗎
律師解析:夫妻之間推搡造成傷害算家庭暴力。但還需要滿足如下條件,才構成家庭暴力:
1、加害人存在着通過暴力傷害達到目的的主觀故意;
2、客觀行為屬於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3、其他條件。法律依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第七條
一般夫妻糾紛與家庭暴力的區分
一般夫妻糾紛中也可能存在輕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較為嚴重的身體傷害,但其與家庭暴力有着本質的區別。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權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過暴力傷害達到目的的主觀故意,大多數家庭暴力行為呈現週期性,並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體或心理傷害後果,導致受害一方因為恐懼而屈從於加害方的意願。而夫妻糾紛不具有上述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