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也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同樣,如果承包商對於施工方案沒有選擇權,那麼對於按照業主指定的有缺陷的施工方案施工造成的損失,承包商不應承擔責任。如果承包商對建築程序有選擇,這個合同屬於履約技術規範而不是設計技術規範,這種情況下,承包商承擔較大的責任。【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157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