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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判給女方男方不給怎麼辦?

欄目: 子女撫養 / 發佈於: / 人氣:3.03W

離婚孩子判給女方男方不給怎麼辦?

昔日温情已不在,婚姻也走到了盡頭,都説好聚好散,可是當面臨孩子的撫養權時,為人父母,還是會捨不得孩子離開自己的生活。這才變成了所謂的“奪子大戰”“藏孩子”等。離婚孩子判給女方男方不給怎麼辦?逐漸變成了單親媽媽第一個要面臨的挑戰。下面本站小編也整理了一些內容,快來看下吧!

離婚孩子判給女方男方不給怎麼辦

 、看孩子年齡換位思考:

孩子撫養權判給了女方,男方也不能就什麼都不顧了,硬要藏起孩子。要看看孩子的年齡,如果孩子特別小,還在哺乳期或嬰兒期,需要媽媽的餵養照顧,那作為男方就不要再去掙什麼孩子了,滿足一個做媽媽的心情,自己先出幾個月的撫養費,待孩子大一點再把孩子接回來探視。

二、好好溝通妥善解決:

孩子判給了女方,説明女方這方的條件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男方不執行,不配合,作為女方可以約男方找個機會好好談談,溝通一下,為了孩子能夠更好的生活,健康的成長,希望對方配合一下,剛離婚,也可以給男方一個期限,讓孩子先跟着男方一段時間,這樣也安慰照顧一下男方的情緒,然後把孩子再接過來,好好溝通互相理解,為了孩子事情還是能夠妥善解決的。

三、多關心孩子用行動感化對方:

男方不執行孩子撫養權的判決,還有可能就是對女方不放心,擔心女方照顧不好孩子,怕孩子跟着女方吃苦受罪,這種情況,女方就需要拿出自己的行動多抽出時間去關心孩子,多看看孩子,讓男方感受到自己也是多麼的愛孩子,關心孩子,不會讓孩子吃苦的,能夠盡到一個做母親的責任的,而不要動不動就走法律的程序,走法律程序有時候會讓事情更不好處理解決。

四、退一步讓對方多探望:

孩子撫養權判給了女方,男方不執行,一般情況下都是男方父母捨不得孩子,總感覺自己要是放手了,以後見孩子就難了,自己有探望權也會感覺女方會百般刁難阻止自己見自己的孩子,這種顧慮在實際生活中非常常見,所以作為女方為了緩解這樣的一個僵局,最好再退一步,和男方再簽訂一份具體的探望孩子的協議,探望協議可以經法律公證,具有法律效力,讓男方父母放心,消除這個顧慮,這樣可能男方就不會那麼拒絕執行法院的判決了。

五、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孩子撫養權判給了女方,男方不執行,女方還聯繫不上男方,找不到男方,見不到自己的孩子,這種情況下,女方就不要猶豫不決,再念什麼夫妻情誼了,過於心軟心善有時候反而不上什麼好事,直接到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首先,法院的判決、裁定及調解書一經生效即產生法律效力,對當事人具有強制力,各方當事人均應按照法律文書的內容履行各自義務。如果在當事人不自動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的情況下,權利人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其次,對子女撫養權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不能視為對子女的人身進行強制執行,而應理解為強制被申請人履行交出子女給申請人撫養的行為。該類執行案件主要是由於被申請人在法院判決生效後沒有按照判決的內容將子女交由申請人撫養而產生的,但在實際操作時,我們不能將這類案件簡單理解為只要把孩子強行帶走,然後交給申請人就完事。法院對這類案件的執行措施應當限定在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通過合法的程序強制被申請人履行義務,而不能對子女的人身直接進行強制執行。

在進入執行階段執行員會向被申請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後果,積極主動地做各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儘可能以執行和解的方式結案。如被申請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動將子女交由申請人撫養,則可以依法對被申請人採取強制措施。進行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

在這種情況下,女方應該認真為孩子考慮,不要咄咄逼人,這樣事情可能更好解決。對於離婚孩子判給女方男方不給怎麼辦這個問題,男方也應該認真反思自己的行為,這種方式對孩子的傷害會更大,法院既已判決,就必須執行,希望小編的解答能夠幫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