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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生子女和繼子女繼承順序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3.18W

視情況而定。如果繼子女與繼父或繼母形成了扶養關係,則和親生子女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繼子女與繼父或繼母沒有形成扶養關係,則繼子女沒有繼承權,親生子女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親生子女和繼子女繼承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