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錄音
遺囑的有效構成要件是:1.實質要件:(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2)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等等。
2.形式要件: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規定,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錄音錄像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