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贈是否屬於繼承遺囑嗎?
遺贈是不屬於繼承遺囑;
所謂遺囑繼承是指法定繼承的對稱,是指遺囑中所指定的繼承人根據遺囑中對其所應當繼承的遺產種類、數額等規定,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繼承方式。
遺囑繼承是立遺囑人生前依照其財產所有權,對其財產按自己的心願用遺囑形式安排其死後由誰繼承、以及繼承多少,這是行使所有權的處分權能。遺囑只要合法,即受法律保護,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被繼承人立有合法遺囑的,不適用法定繼承,以保障其遺囑的實現。立遺囑人可以指定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遺產,不受繼承順序的限制。
公民如果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則為遺贈。
遺贈和遺囑繼承在採用遺囑方式處分遺產這點上是相同的,二者的區別在於接受遺產的人的範圍不同,接受遺產的是法定繼承人範圍內的人,就是遺產繼承;接受遺產的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範圍以外的人,就是遺贈。
二、遺囑繼承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遺囑繼承的適用條件:
1、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並且遺囑合法有效;
2、立遺囑人死亡;
3、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4、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未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同時也未先於被繼承人死亡。
三、遺贈的有效條件有哪些?
遺贈作為民事法律行為,不僅要符合法律行為一般要件,還要符合民法典的特別規定。一個有效的遺囑須具備以下條件:
1、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須有完全行為能力。
2、遺囑須意思表示真實、自願、合法,遺囑人須對財產享有處分權,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3、受遺贈人須在遺囑生效時存在、未亡。
欲使遺贈發生預期法律效果,須由受遺贈人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則視為放棄。
綜合上面所説的,遺贈和繼承遺囑是屬於兩種不同得到遺產的方式,但對於這兩種是屬於不同的法律條款,一種是屬於直接給予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而對於另一種是屬於直接法定的繼承人,所以,對於被繼承者在處理的時候就要結合自己的意願來,這樣才能更好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