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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人應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給予誰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2.87W

遺囑人應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必須屬於法定繼承人範圍之內。即應當屬於遺囑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由於法定繼承人有順序上的限制,因此屬於法定繼承人範圍的人並不一定取得繼承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
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遺囑人應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給予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