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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兒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嗎? | 叔叔沒有孩子撫養侄兒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1.11W

叔叔沒有孩子撫養侄兒,侄兒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嗎?

在實踐中,有些人因為自己沒有生育子女,但為了以後自己老年時有人照顧自己,安排自己的後事,從而撫養他人的孩子,其中就包括了叔叔與侄子。在我國法律上,叔叔並沒有撫養侄子的義務,而侄子也沒有贍養叔叔的義務。那叔叔沒有孩子撫養侄兒,侄兒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嗎?我們來了解一下。

一、叔叔沒有孩子撫養侄兒,侄兒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嗎?

侄子不能作為叔叔的法定繼承人。關於法定繼承的人羣適用範圍,民法典中有明確規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該條文屬於窮盡式列舉,表明法定的繼承人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侄子並不在該條文的列舉關係當中,因此不能作為法定繼承人。

如果純粹從繼承遺產的角度來講,因為侄子也並沒有扶養叔叔的法定義務,雙方可以簽訂遺贈撫養協議,約定由侄子負責叔叔的生養死葬,叔叔死後遺產遺贈給侄子。

二、侄子可與叔叔簽訂遺贈撫養協議

(一)什麼是遺贈撫養協議

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和扶養人之間關於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的生養死葬的義務,遺贈人的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的協議。遺贈扶養協議是一種平等、有償和互為權利義務關係的民事法律關係。遺贈扶養協議是我國《民法典》確立的一項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國繼承製度的新發展。

(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

1、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高於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在財產繼承中如果各種繼承方式並存,應首先執行遺贈扶養協議,其次是遺囑和遺贈,最後才是法定繼承。

2、遺贈扶養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協議的各項規定。被扶養人對協議中指明的財產,在其生前可以佔有、使用,但不能處分。如果遺贈的財產因此而滅失,扶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遺贈扶養協議,並要求補償已經支出的扶養費用。扶養人必須認真履行撫養義務。如果扶養人不盡扶養義務,或者以非法手段謀取被扶養人的財產,經被扶養人的親屬或有關單位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剝奪扶養人的受遺贈權。如果扶養人不認真履行扶養義務,致使被扶養人經常處於生活困難、缺乏照料的情況時,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對遺贈財產的數額給予限制。

3、遺贈扶養協議的執行期限一般較長,在此期間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協議解除時,便發生兩種法律後果:一是扶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導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受遺贈的權利。其已支付的扶養費用,一般也不予補償。二是受扶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致使協議解除的,則應適當償還扶養人已支付的扶養費用。

4、遺贈扶養協議簽訂後,遺贈人與其子女、扶養人與其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並不因此而解除。遺贈人的子女對遺贈人的贍養扶助義務,不因遺贈扶養協議而免除。同時,遺贈人的子女對其遺贈以外的財產也仍享有繼承權。扶養人在與遺贈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由於不發生收養的法律效力,因而對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享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

根據法律的規定,即使叔叔亡故,侄兒也不會成為法定繼承人,繼承叔叔的遺產。如果叔叔撫養侄兒的目的是為了要侄兒負責自己的生養死葬,也答應在自己亡故後將自己的遺產留給侄兒的,雙方可以簽訂一份遺贈扶養協議,這樣在法律上侄兒就可以優先獲得叔叔的遺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