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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父子關係法律流程?

欄目: 收養贍養 / 發佈於: / 人氣:2.56W
解除父子關係法律流程?
律師解析:父子關係自然血親關係,是不能解除的。對於親生父子關係,在基於血緣關係產生,從情感上可以斷絕關係,但是在法律上這種天然血緣關係,是不可以進行解除的。
但是如果子女被他人收養,則父母子女的法律關係依法消除。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