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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應該如何辦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8.08K
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應該如何辦
律師解析: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直接起訴離婚。
第一次起訴法院一般不準離婚,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後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會以夫妻感情破裂判離。
牽涉到房產的,房子如果户主是雙方或者是婚後買的就是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有孩子的,還要考慮到撫養權的歸屬,一般判給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一方,10週歲以上要尊重孩子的自己的意思。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