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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可以讓老公淨身出户嗎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6.54K

協議離婚可以讓老公淨身出户嗎

夫妻離婚可以分為兩種方式,即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在訴訟離婚的情況下,法官肯定不會判決一方淨身出户,這樣畢竟對其中一方就會不公平。那要是夫妻選擇協議方式離婚的話,此時老婆可以讓老公淨身出户嗎?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協議離婚可以讓老公淨身出户嗎

在協議離婚中,如果雙方約定了自願放棄一切財產,並且簽字了,那麼,此條款有效,屬於對自己財產的自願處分,與忠誠協議中的條款性質不一樣,如果簽訂之後,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協議書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二、簽訂離婚協議需注意什麼問題

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均表示離婚,以及離婚後財產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只有在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後才能生效。也就是説,離婚協議中的“協議”是附條件的,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婚,協議內容有效;若還沒有離婚,條件不成就,協議當然不能生效。

(1)必須雙方自願。非自願採用威逼、脅迫手段簽訂的離婚協議的等部分的協議是無效的。比如對財產協議的某部分不籤就要殺害對方、或對方的親屬,被逼方無奈簽署的部分。

(2)應由雙方親自簽署,不得由他人代簽。

(3)離婚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如雙方離婚,規定另一方不得、不得離家,即所謂的離婚不離家,這一條款違法了《》的規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無效的。

(4)不得損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協議中以撫養費為籌碼,約定放棄探視權不付撫養費,這一條款因損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

(5)不得有其他違反公序良俗的條款。

(6)離婚協議應當履行,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經過法院認可,一方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由於法律對離婚夫妻之間就財產、子女、債務的處理沒有做出過多的干涉,只要當事人協商約定的內容是不違法的,那這樣的約定就認為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説,只有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