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婚姻家庭 > 離婚

離婚一定要在領結婚證的地方嗎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W

離婚並非一定要在領結婚證的地方辦理。協議離婚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另外還要求帶本人兩寸照片兩張。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第一款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一定要在領結婚證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