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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起訴,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56W

如果適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六個月內可以做出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經過批准後延長六個月;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一般在立案後三個月內會作出判決結果。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49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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