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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離婚律師費按照什麼來收費?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06W

一、單方離婚律師費按照什麼來收費

單方面離婚律師費按照什麼來收費?

因為離婚案件的處理對律師的經驗要求特別高,而律師的從業年限也會影響到案件代理費的標準,故此文為一般的離婚律師收費標準且僅供參考(律師代理費主要是雙方協商來確定)。執業律師代理參與案件的調解,訴訟,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辦案手續費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協商收費:爭議標的另加收費比例1萬元以下免收。1到10萬元(含10萬元)標的額x(6%到9%)。10到20萬元(含20萬元) (標的額-10萬元)x(4%到8%) (1到10萬元部分收費)。

二、律師代理費收費方法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常規收費是參照訴訟程序的級別進行,訴訟程序為“二審終審”制,即訴訟分一審階段、二審階段,首次提起訴訟即為一審,一審判決或裁定後,如一方當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審,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一般情況不得再提起訴訟。但是現實中,判決之後還有執行程序的提起,即判決後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確定的內容,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的財產以使判決內容得以實現(即平時所説的查封、扣押財產)。相對應的,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需説明的是,《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並未提供執行階段的收費指導,所以現實中一般為協商收費,或者算入一審、二審收費中,相當於免收執行階段的費用。本站“律師費計算”正是採用常規收費模式進行計算的。包乾收費是指收取一次費用後將案件負責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費用而負責一審、二審、執行三個階段。收費標準在常規收費中一審收費的基礎上適當調高。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後再收取較高的費用。收費標準為前期費用大約為2000-10000,勝訴後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30%。以上收費方式由律師和委託人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總之,律師收費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師費用都是由律師與委託人在一定範圍之內協商確定的。具體某一個案子如何收費以及收取多少律師費,都應該與律師個人協商確定。

三、律師費具有以下特點

(一)律師應當以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一收案收費,不得私下收取律師費。

(二)律師費不同於辦案經費,律師為處理受託事務支出的必要費用仍須委託人承擔。比如交通費、住宿費、司法鑑定費等。

(三)律師費不同於訴訟費,律師費是基於委託關係產生的民事代理費用,訴訟費是基於向法院提起訴訟產生的強制性費。律師費是可協商的,訴訟費是不可協商的。

總的來説,在我國,單方面離婚律師費是按照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協商收費。但各地區的律師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所以要根據當事人所在的地區和根據當地的經濟進行收費。離婚律師費用是有很多方式的,得看那種適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