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應該是離婚案只可以上訴一次。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我國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即訴訟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判即告終結的制度。若當事人雙方中一方或雙方不服一審判決的,均只可以向上級法院提起一次上訴。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第十條審判基本制度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第一百六十四條上訴權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