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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幾歲可以自主選擇跟誰 | 父母離婚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3.16W

父母離婚,孩子八歲可以自主選擇跟誰。法律規定,八週歲以上的孩子在判決撫養權是法院會考慮孩子自己的意願。因為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父母離婚,孩子幾歲可以自主選擇跟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