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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1.03W

法院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法院離婚程序也就是人們常説的訴訟離婚,這是我國法定的離婚方式之一,通常選擇這種方式離婚的要麼是一方不同意離婚,要麼是雙方對離婚事宜無法協商一致。接下來,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了解一下法院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一、去法院起訴

法院離婚程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離婚起訴書標準格式》)

二、法院審理階段

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法院判決

最後,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啟動離婚程序,那麼就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交一份離婚起訴書,然後法院才會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案件。關於離婚起訴書的具體內容,要是你不清楚的話,可以上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同時,我們的在線律師也會為你提供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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