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婚姻家庭 > 離婚

如果是起訴離婚要户口嗎?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1.04W

一、如果是起訴離婚户口嗎?

如果是起訴離婚要户口嗎?

去法院起訴離婚的時候只要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如果有小孩,只需帶上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所以説,只要將上述的材料或者證件帶齊了,到法院起訴離婚一般是不需要帶户口本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相關規定

起訴離婚時要帶的材料或者證件:

(一) 民事起訴狀起訴狀要準備三份,一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交給對方當事人,還有一份你需要自己保留,以便在開庭時所用。

(二)身份證或其它的居住證明。在立案時需要向法院提交您的身份證複印件。

(三)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是用以證明你們之間的婚姻關係的。

(四)財產清單財產清單需要準備三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轉對方當事人一份,還有一份你自己留存。

三、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一般要經過如下階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姦、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係。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於急於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二)雙方都同意離婚,單對於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意見不同的

在一審判決離婚後,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後,當事人不能就離婚與否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到法院起訴離婚不需要户口本,如果對訴訟離婚或協議離婚不知道如何處理的,此時是可以請求專業的人士幫忙處理的。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導致婚姻不幸福,需要離婚的此時是需要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進行財產及其他事項進行分割。那麼,在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就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