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會自動更改婚姻狀況。
按照户口和婚姻登記方面的相關規定,婚姻狀況發生變化的,當事人應該持相關證件和證明文書到派出所申請更改。
1、身份證件:身份證、户口本。
2、證明文書: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等等。
二、離婚後户口本必須變更嗎
一般情況下只要離婚後,婚姻狀況有變化,都必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進行户籍信息的信息更改。並且辦理手續簡單,只要提供的材料齊全,就可以當場辦理,在變更婚姻信息的時候,辦理人要提供自己的户口簿和身份證。由已婚變為離婚的,攜帶離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如果是經過法院離婚,還需要的民事調解書、已生效的判決書。
三、離婚了户口怎麼遷出來
1、《户籍登記條例》對户口遷出的規定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2、離婚户口遷出辦理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二)辦理遷入手續。
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因婚姻變化需分户的,憑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辦理。
屬離婚分户的,憑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户),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户籍室辦理分户手續。
如果雙方在婚後出現了感情問題後也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在離婚時需要將婚後的共同財產以及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平均分配的,雙方也是可以選擇通過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那麼在離婚後雙方也是需要攜帶離婚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信息變更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