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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怎樣才可以讓法院判離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7.95K
起訴離婚怎樣才可以讓法院判離
律師解答:闡釋法定的婚姻破裂情形。律師解析: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了婚姻破裂的情形,如果無法調節且滿足法定的婚姻關係破裂情形的,如重婚、與他人同居、吸毒、賭博及其其他惡習屢次不改的。那麼人民法院就應當判決雙方離婚。因此如果被告男方不同意離婚那麼就應當圍繞法定情形進行答辯與闡述。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