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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孩子怎麼分配?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58W

一、起訴離婚孩子怎麼分配?

起訴離婚孩子怎麼分配?

不滿2週歲的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已滿2週歲的孩子夫妻可以協議約定撫養權,約定不成,由法院判決;8週歲以上的孩子,應當尊重孩子的真實意願。離婚訴訟前一般會讓雙方調解,調解無果後可以約定孩子由一方撫養或雙方輪流撫養,最後如果協商無果,在爭取子女撫養權時一般做到以下幾點爭取到的概率會更大:

1、經濟允許的,可以表明家庭條件對孩子的成長有相對好的幫助。

2、相比對方能有更多時間或願意花更多時間陪伴孩子。

3、孩子如果長期隨己方或己方父母成長,且己方父母有能力也願意照顧孩子。

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時最主要的是考慮到怎樣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發展,是從保障孩子的合法權益出發的。所以爭取撫養權主要的是必須有能很好地照顧孩子的意願,對孩子成長有良好的幫助。在判決後如果發現另一方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更改子女撫養權。

二、離婚孩子撫養權可以強制執行嗎?

既然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或者監管的部分,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但畢竟撫養權執行案件不同於一般的執行案件,在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院應當積極的與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做調解工作,儘可能的以執行和解的方式結案,最大化的避免對未成年子女的傷害。在處理這類案件時,也需要傾聽未成年子女的意見,尤其是可以獨立正確表達自己意願的未成年人,應當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意見和選擇。經查實,如是基於子女意願,不願跟隨申請人共同生活或其他原因導致執行無法繼續進行的,法院可以裁定終結執行,並告知當事人可通過法律途徑變更撫養關係。

綜上所述,夫妻在離婚一些事項上談不攏條件,糾紛矛盾比較大,可以起訴離婚,在離婚案件中,重點處理的就是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分配,這是離婚雙方都關心的。法院綜合考慮雙方條件,並根據孩子年齡做出判決,對處於哺乳期內的孩子,原則分配給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