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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户口本上的婚姻狀況必須更改嗎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3.19W

我國法律規定,離異後是否去變更户口本的婚姻狀況備註,是當事人的自主行為,但是如果再婚的話,再婚之前必須將户口本的婚姻狀況改為離異。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離婚後户口本上的婚姻狀況必須更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