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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什麼時候可以再領結婚證

欄目: 結婚 / 發佈於: / 人氣:6.07K

沒有時間限制。跟結婚一樣,我國公民具有婚姻自由的權利,婚姻關係解除後,各方都有權決定是否另行結婚,從離婚法律手續生效的那一刻起,隨時可以再辦理結婚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離婚後什麼時候可以再領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