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到期應該帶上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辦證大廳進行辦理的。
具體的身份證辦理程序:
1、申領人帶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
2、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採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區要求先採集照片信息,再帶到户籍部門辦理身份證,需要諮詢當地户籍部門)。
3、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導登記表》。
4、核對資料無誤,錄入公民指紋信息。
5、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以當地户籍文件為準,首次辦理或者過期補辦工本費大約20元、丟失補領工本費大約40元)。
6、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導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