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財產如何查?
離婚訴訟案件往往涉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經濟問題。因此,瞭解對方的收入是一個必要的程序。
所以現在,有三種基本的方法來檢查對方的收入:
1。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開户銀行,以便從相關銀行獲取賬户資金詳情;
2.到單位財務或人事部門進行調查,但由於受人為因素的影響,調查結果可能不準確;
3.到有關税務機關調查對方的個人所得税納税情況,並對對方的實際收入進行調回。雖然在實踐中,很多單位都會為員工避税,但如果你沒有其他好辦法嘗試這種方式,可能會有意外的收穫。
但是,因為國家税務總局有內部文件,只有法院有權利使用這種調查方法,你需要找到一個合理的理由説服法官做這項工作。當然,除了上述三種基本方法外,還有許多其他的離婚財產調查方法,但你需要你的律師靈活運用你的具體情況。
出賣、毀損配偶共有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其扣分可能較少或沒有扣分。離婚後,如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阻礙民事訴訟的前款行為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