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丈夫掙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72W

一、丈夫掙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丈夫掙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答案是肯定的,法律規定“生產、經營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以“夫妻共同財產作投資”為條件。比如男方從銀行貸款辦公司,所得的經營收益不可能都屬銀行所有。男方家庭出資的,應屬夫妻共同債務,如果經營虧損,還要夫妻共同償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怎麼處理離婚夫妻的共同財產

(一)如果夫妻雙方選擇的是協議離婚的方式,那麼在對其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的處理問題上,應該由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夫妻的共同財產是夫妻共同所有的,雙方都對其有平等的享用、佔有、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因此協議離婚的夫妻,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雙方應在共同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而不能由一方擅自決定共同財產的具體分割。

(二)如果夫妻雙方就共同財產的分割協商不成的,應該由人民法院根據夫妻共同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三)無論夫妻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在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上,還應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則,公平、公正地分割男女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因一方掙得少就少分甚至不分。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無論是丈夫還是妻子,無論掙多掙少,都應當尊重、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平等地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7條規定,婦女對依照法律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享有與其配偶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不受雙方收入狀況的影響。

(四)在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的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需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可以協議分割,也可以由法院來判決分割。而結婚以後所獲得的財產都是屬於共同財產,需要進行分割。就算只有一個人上班,所取得的收入也是屬於夫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