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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離婚法院怎麼解決?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98W
重婚離婚法院怎麼解決?

一、重婚離婚法院怎麼解決?

1、首先,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如果能協議離婚的,最好協議離婚,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

2、不能協議離婚的,只能走訴訟離婚程序。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

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

(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

(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

二、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1、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起訴,收集有關資料,法院立案。

2、法院一般在收到原告起訴書後兩週內通知雙方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法院出具調解協議書;若調解不成,則法院立案准備開庭。

3、開庭前準備:答辯階段,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4、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起訴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1、法庭調查;2、法庭辯論;3、法官主持調解;4、調解無效、判決。

5、法院判決(調解)後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重婚本身是違反法律的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重婚的當事人離婚可以考慮協議離婚還有訴訟離婚的方式離婚,起訴離婚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起訴,法院立案,開庭前準備,開庭審理,最後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