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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幾年可算作夫妻共同財產?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97W
婚後幾年可算作夫妻共同財產?

一、婚後幾年可算作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之後就可以。在過去人們的思想觀念中,認為結婚後或結婚後幾年就可以將一方的變成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在我國現在的法律中,也是沒有相關規定的。

在現實的婚姻生活中,人們通常會問,婚前財產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嗎、婚前財產幾年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怎樣才能把婚前財產變為夫妻共同財產等問題,還有人會直接認為,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會隨着夫妻生活的年限的增加變更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樣的誤解是有歷史淵源的。

根據法律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所述,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不管夫妻雙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個人財產,不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二、如何收集轉移財產的證據

1、法律規定明確了發現一方轉移財產該怎麼辦,但法律要求是以證據説話,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未轉移財產一方要舉出證據證明對方隱匿了財產,隱匿了多少,如果舉不出證據,就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而在現實生活中,許多家庭地位偏低的當事人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常處於證據收集的劣勢。且目前家庭資產狀況又日趨複雜,除了住房,還有股權、經營權等,發生離婚訴訟時,一方隱匿、轉移財產,甚至編造假債務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果受害方對新型的理財方式不瞭解,或者根本就不知情;不知到一方在外面幹了些什麼,每天見到的就是明處的這些東西,對於暗處的一無所知,那麼,就無法完成法律要求的證據收集任務;當客觀事實不能被完全證明時,只能尊重法律的真實,也只能看着本屬於自己的財產歸屬他人。

當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後,對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夫妻共有財產。

2、因此,原告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應當積極收集夫妻共有財產的證據。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東出資證據;公司相關財務報表;存摺的開户行、賬號;炒股賬號;房屋所有權證;其它夫妻共有財產的發票,等。對現金、貴重物品注意保護。在必要時,可以申請訴前保全或訴訟保全。

當然,夫妻鬧到離婚這一步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雙方都不會不知道,作為被告一方,也應有所警覺,對夫妻共有財產採取相應措施。如果還有其他疑問,在網上找不到確切的答案時,一定要及時諮詢專業的律師,以免耽誤時間,造成更大的損失。

3、夫妻一方在離婚前轉移財產的話,對財產進行分割時可以不分或少分財產。而要是在離婚之後才知道對方轉移財產的,則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的共同財產認定只要是雙方結婚之後就可以進行認定,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之後需要進行均等的分割,個人財產不需要進行分割,如果發現對方轉移財產,應當積極收集夫妻共有財產的證據,並且可以收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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